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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23年某园区烟火预警监测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23年某园区烟火预警监测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JSZB-2023-1514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预算:含税36.91万元,不含税33.47万元。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334700元,其中设备部分(含安装)不含税204400元 ;平台及网络对接服务费不含税23600元;前端摄像机部署调测服务费不含税23800元;算法定制开发服务费不含税46600元;传输服务费不含税24400元;运维服务费不含税119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中选人数量及份额:中选人为1人,份额为100%,实施区域为徐州甲方指定地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6个存量铁塔站点部署6路烟火预警监测摄像机,用以监管园区内的烟火事件,并提供配套的后端平台及网络对接服务、算法定制开发服务、传输服务、运维服务等。
1、设备部分(含安装)含税23.1万元,不含税20.44万元,税率13% ;
2、服务部分,包括平台及网络对接服务费含税2.50万元,不含税2.36万元,税率6%;前端摄像机部署调测服务费含税2.52万元,不含税2.38万元,税率6%;算法定制开发服务费含税4.94万元,不含税4.66万元,税率6%;传输服务费含税2.59万元,不含税2.44万元,税率6% ;运维服务费含税1.26万元,不含税1.19万元,税率6%。
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3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4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2.5质保期: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应答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3.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 电工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⑤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登高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参选截止时间近6个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同一人员具备两种类型证书,按照证书顺序计算一次。如提供证书是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投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23年某园区烟火预警监测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JSZB-2023-1514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预算:含税36.91万元,不含税33.47万元。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334700元,其中设备部分(含安装)不含税204400元 ;平台及网络对接服务费不含税23600元;前端摄像机部署调测服务费不含税23800元;算法定制开发服务费不含税46600元;传输服务费不含税24400元;运维服务费不含税119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中选人数量及份额:中选人为1人,份额为100%,实施区域为徐州甲方指定地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6个存量铁塔站点部署6路烟火预警监测摄像机,用以监管园区内的烟火事件,并提供配套的后端平台及网络对接服务、算法定制开发服务、传输服务、运维服务等。
1、设备部分(含安装)含税23.1万元,不含税20.44万元,税率13% ;
2、服务部分,包括平台及网络对接服务费含税2.50万元,不含税2.36万元,税率6%;前端摄像机部署调测服务费含税2.52万元,不含税2.38万元,税率6%;算法定制开发服务费含税4.94万元,不含税4.66万元,税率6%;传输服务费含税2.59万元,不含税2.44万元,税率6% ;运维服务费含税1.26万元,不含税1.19万元,税率6%。
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3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4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2.5质保期: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应答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3.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 电工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⑤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登高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参选截止时间近6个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同一人员具备两种类型证书,按照证书顺序计算一次。如提供证书是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投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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