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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及卷包生产线除尘系统安全防爆专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及卷包生产线除尘系统安全防爆专项改造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及卷包生产线除尘系统安全防爆专项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曲靖卷烟厂。
2.3计划工期: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安排,接到招标人进场开工通知后累计120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施工内容(项目试运行期一个月,项目试运行期不包含在总工期内)。
2.4招标范围:(1)购置安装除尘系统部分除尘器、压棒机的无焰泄爆装置,以及主管道隔爆阀和制丝主管道防火阀。(2)购置安装除尘器进出口压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灰斗温度监测报警装置、清灰压力监测报警装置、卸灰运行状态监测装置和螺旋输送机运行速度监测报警装置,以及对应集中控制系统。(3)拆除除尘房和废烟处理线现场在用的脉冲控制器、电控箱、按钮盒、电机等电气装置,并更换为防爆产品,同时完善除尘系统防静电跨接和接地措施。(4)对制丝、卷包除尘房集中控制室门、玻璃隔断和墙体采用隔爆材料进行更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内容,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场地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3人员配备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专职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投标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其他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3)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为2022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并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2)投标/响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响应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等软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3.6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及卷包生产线除尘系统安全防爆专项改造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及卷包生产线除尘系统安全防爆专项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曲靖卷烟厂。
2.3计划工期: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安排,接到招标人进场开工通知后累计120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施工内容(项目试运行期一个月,项目试运行期不包含在总工期内)。
2.4招标范围:(1)购置安装除尘系统部分除尘器、压棒机的无焰泄爆装置,以及主管道隔爆阀和制丝主管道防火阀。(2)购置安装除尘器进出口压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灰斗温度监测报警装置、清灰压力监测报警装置、卸灰运行状态监测装置和螺旋输送机运行速度监测报警装置,以及对应集中控制系统。(3)拆除除尘房和废烟处理线现场在用的脉冲控制器、电控箱、按钮盒、电机等电气装置,并更换为防爆产品,同时完善除尘系统防静电跨接和接地措施。(4)对制丝、卷包除尘房集中控制室门、玻璃隔断和墙体采用隔爆材料进行更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内容,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场地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3人员配备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专职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投标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其他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3)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为2022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并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2)投标/响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响应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等软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3.6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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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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