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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145号)。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招标人)*对该项目中守敬城市广场及“城市大脑新基建”项目子项--守敬城市广场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守敬城市广场及“城市大脑新基建”项目子项--守敬城市广场以办事大厅、办公、会议等功能为主,总建筑面积约15.02万㎡,其中地上面积约11.24万㎡,地下面积约3.78万㎡。
(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五眼泉镇汉洋坪村。
(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5)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1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6人。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担任;监理员须由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担任,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
(5)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失信信息。(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23时30分止。
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145号)。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招标人)*对该项目中守敬城市广场及“城市大脑新基建”项目子项--守敬城市广场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守敬城市广场及“城市大脑新基建”项目子项--守敬城市广场以办事大厅、办公、会议等功能为主,总建筑面积约15.02万㎡,其中地上面积约11.24万㎡,地下面积约3.78万㎡。
(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五眼泉镇汉洋坪村。
(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5)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1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6人。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担任;监理员须由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担任,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
(5)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失信信息。(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23时3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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